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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珠滚过弯刀,沿着锋刃滴答。

哈森胯\\下的马匹喷洒着热气, 他已经在雨中等待了很久, 现在是亥时三刻,天地彻底陷入了黑暗。

哈森有着一头红发, 他并不像大周男儿一般挽成髻,而是割短了, 在脑后潦草地扎着个小辫。

巴音在胡和鲁死后被调到了哈森身边, 他跟在后边勒着缰绳, 把自己珍惜的兵书包好了放回怀中, 谨慎地问:“你怎么确信他不会逃跑?”

哈森挠了把被雨淋湿的发,任由它们乱糟糟地堆着, 说:“他打胡和鲁的时候很大胆,用大周人的话来讲,就是很擅长诡道。我听说他是离北王的小儿子, 是个狼崽子, 只要有机会反击, 就绝不会选择逃跑。”

巴音说:“他确实很大胆, 而且很谨慎。”

“比起他的哥哥,萧驰野是个冲动的人。”哈森说到这里, 有些腼腆, “虽然我不是天才,却懂得天才的骄傲。他在沙三营打掉了我们强大的胡和鲁,不论他怎么警告自己,都会失去一些谨慎。他想赢的念头太强烈了, 巴音,我都能够感受的到,他像我父亲一样不容许自己有任何的退缩。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巴音默默摸着马匹,说:“我们会赢吗?”

“我们一定会赢。”哈森在讲这句话时双目明亮,极具威势,“他打不过我。”

哈森与萧驰野打法相似,作战风格很野,戚竹音和陆广白都先后在他手中吃过苦头,但是他本人与萧驰野的性格截然相反。他内敛敦厚,甚至有些腼腆,边沙十二部的漂亮姑娘都属意他,可他仅仅被漂亮姑娘们注视都会脸红。他是阿木尔最爱的儿子,除了他母族的强大,还有他性格的缘故。

萧方旭喜欢放养小狼,还喜欢把儿子们敲得嗷嗷叫,可是阿木尔恰好相反。阿木尔在哈森成年以前,不曾让哈森离开过自己左右,哈森早年打的每一场仗,都是阿木尔手把手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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