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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顺藤摸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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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的警察局长叫李经铎,虽然因为是最早一批追随徐卫的人才被任命为警察局长,但并不表示他就是一个酒囊饭袋。

被史文珍一个电话就从床上拽起来的警察局长立刻让分局的局长叫来了负责这片区域的巡街警察,让他们再次回忆一下这片地区的住户哪一家有异常状况。

以前警局行文各分局让各处警察注意各自的辖区居民的异常状况,虽然接到行文的警察都认真地去执行,不过所有的人都不确定间谍就在自己的辖区,就是这种不确定性让他们漏过了最细微的蛛丝马迹。

此时敌方的间谍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就在这个辖区了,再让这个下辖区的警察去回忆居民们最细微的异常后终于有一个警察想到了一。

有异常发现的警察是负责隔壁一排六层的商业单元房的,住在里面的人大多是最早期的移民者,这些人经过将近一年的工作存了一些积蓄,不愿意再继续租住新澳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于是就向徐氏银行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新建的商品房。

在早期的移民者中有一些非常有商业头脑的人,他们认准了新澳港市内的商业气氛,从政府安排的岗位中辞职,用自己的积蓄在市内的商业地区租了门面做起了生意,这批人也是在新澳港最先富起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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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内传来的信息,这辆奔驰车的车主是一个叫史密斯的西澳大利亚州的商人,主要做粮食进出口贸易的,利用新澳港发展的契机挣了不少钱,并且自从新澳港建立了商业住宅之后他还在市区内买了一栋型的别墅,海关的档案内就有他的地址。

以后的事情就与军工厂内特警无关了,史文珍在得知史密斯的地址后立即向新澳港的警察局去了一个电话,让警察局长立即派人控制住斯密斯,而史文珍本人则又风风火火的赶回新澳港市区,亲自坐镇指挥,看来这一夜注定是无眠夜了。

新澳港的警察其实也不是酒囊饭袋,在控制史密斯一家的事情上就办的很好,速度之快连史密斯的邻居都没有听到动静。

史密斯只不过是一个商人,对待武装到牙齿的警察有着天然的恐惧,对警员的审问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由于整个新澳港的土地都属于政府的,不允许私人购买,所以他们就将赚来的钱用在了买房上,一些挣钱比较多的人甚至在新澳港购买了两套以上的房子,多余的房子则被他们用来租给不愿意住筒子楼式的廉租房的居民和外来的公司职员。

这位警察所的异常住户是一对从南洋移民来的华人夫妇,他们是一间开在南洋的运输公司安排在新澳港的职员,他们住的房子则是公司为他们租的。

据这位警察所讲,这对夫妇平时虽然对人比较有礼貌,但并不善于与人交流,从中国来的移民者虽然已经算是住楼房的城里人,但是他们依然保持着在农村喜爱串门的习惯,但这对夫妇既不想去别人家串门,也不别人去他家串门,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

这位警察所的异常也是无意中发现的,就在不久前他巡视路过那栋楼下面的时候负责运输垃圾的工作人员突然抱怨了一句这栋楼的垃圾多的连楼下的垃圾桶都放不下了,然后这位警察从这栋楼走过几次发现确实如运送垃圾的工作人员所,楼下的垃圾桶经常有垃圾溢出来,于是他就将这件事报告给了社区管理人员,让社区的管理人员给这栋楼多加一个垃圾桶。

这个警察将这件事告诉社区管理人员之后就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不过在以后的巡逻中他却发现那对夫妇经常早晨扔完垃圾之后到晚上还要扔垃圾,当时他还在纳闷这家人究竟在干什么,怎么突然之间多出这么多的垃圾,不过却并没有将它当成什么重要的事情,但是现在想来确实是一个很大的疑。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的,到现在为止史密斯都不知道自己刚刚花重金购买的汽车已经被盗,主要是因为他在晚上下班回家的时候还是开着这辆车的。

斯密斯是五左右将汽车停在车库内的,距离特工潜入军工厂只差两个时的时间,并且十几个人不可能全部乘坐这一辆车,估计这些特工偷这辆车的目的是要在危险的情况下帮助重要的人逃跑,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接应的特工在斯密斯开进车库后就被偷走了。

能够知道这座别墅的主人拥有自己的汽车,并且还掐着将主人的车偷走的人肯定对斯密斯的工作时间了如指掌,间谍的据很有可能就在这片住宅区域内。

这片住宅区虽然是给外来的商人建造的商业住宅,没有严密的社区制度,但是新澳港政府在所有的区域都设定了类似于后世片警的巡街警察,这些警察主要是维持各自辖区的治安,负责了解住户的基本状况,所以对这片区域的排查还要靠这些分局的巡街警察。

在侦查间谍的时候,史文珍就已经命令所有的警察严密监视自己管区是否有异常状况,尤其是对于近期出现的住户要严加排查,可惜对方的间谍反侦察能力太强,没让新澳港的警察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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