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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生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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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是事实,而平等是真善美的崇高思想。

法律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社会上的“真善美”。

后世社会发达,人命高贵,家庭人员少,一个孩子就会显得非常重要。目前的社会,人命不值钱,反而活下来才是第一位的。

所以说,这个吏员说的有道理。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不过在刘家堡时期,我们就已经有了孤儿院和养老院,现在我们兴汉盟更加壮大了,难道还能让孤寡无法求生不成。我会让户部加大孤儿院、养老院的建设力度和收容能力,争取在刑法施行之前,社会上所有的孤儿都能被妥善安置、赡养和教育。”刘信启说道。

“现在社会上好多大户人家都有蓄养下人的习俗,这些下人都是签了卖身契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评判?”有吏员再次提出一个问题。

“盟主多次强调,兴汉盟管内,不允许存在任何形式的奴隶,这种签卖身契的下人自然都要恢复自由。否则就应该按照拐卖罪判刑。”卢仁替刘信启回答了这个问题。

“有没有人有意见?”

下面的立法部官员交头接耳的讨论,没有人立即提出反对意见。

“我有。”刘信启说道。

“盟主!”卢仁抬头看到是刘信启,立即起身问好。

“盟主好!”其他立法部官员也赶紧跟着起身,一时间办公室里桌椅摩擦地面的声音频起,有些嘈杂。

“是的。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是母亲十月怀胎生育的,都是世间的精灵,应该生而平等。你们可能会觉得出生有高低,有贫富,但是平等不应该仅限在金钱,物质这些层面上。”看到下面的听自己说话的管理都眼漏迷茫,就连卢仁都不例外,刘信启换了一种说法:

“你们可以理解为:‘所有人都是被平等地创造出来的。’因此,在法律层面,所有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富人贵族犯法和穷人犯法,该判处的刑期应该相同。”

刘信启的要求在后世都没能实现,但是这有如何?若是先期立法时都不能体现平等,法律施行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公平。

其实每个人都知道,人生来并不平等,而且非常的不平等。

有些人出生就是别人的终点,就是别人努力奋斗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程度。但也正因为这样,每个人都心里隐隐渴望着平等。

“都坐下吧,继续讨论。”刘信启双手平举下压,然后走到卢仁旁边,拉过一张空闲的椅子坐下:“我就是提提意见,大家一起商讨。”

“您请说。”卢仁也坐了下来。

“在我看来,拐卖儿童妇女,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拐卖妇女儿童一个,毁掉的是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所以要加大这种犯罪行为的犯罪成本,我们兴汉盟应该在贩卖人口的问题上呈现零容忍。”刘信启说道。

“可是目前社会上,活不下去的父母,亲自买卖自己的孩子现象比比皆是,因为卖了孩子反而能给孩子一条活路。”有吏员提出了不同意见。

刘信启听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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